吊車司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
1、起重機吊車司機必須熟悉設備機構的性能、安全附件的作用,并會使用、保養,新調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,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。
2、操縱室應保持整潔,車上不準設臨時電線(臨時電源),電阻器、控制柜(屏)附近不得堆放雜物,如遇起火時要立即拉下電門,使用滅火器,將火撲滅。
3、吊車司機在工作前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,女同志的發辮要放在防護帽內。 4、交換班時必須與當班司機聯系好,上下車要走專用扶梯和平臺。禁止爬房架子、走承軌道梁大車軌道和從一臺天車爬到另一臺吊車上。
5、吊車租賃公司要嚴格執行交換班制度,交接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,如卷揚機構和各機構安全防護裝置等,發現有失靈或損壞部位必須停車修理,不準代故障運行。
6、在開車前必須響鈴,先看房架、承軌梁大車軌道上及車上是否有人,吊運物料時,不準在人頭上和機械設備及乙炔、氧氣瓶上通過。
7、操作中必須先看清地面人員的指揮手勢、信號,不得盲目操作。兩臺車同時吊一個活時,必須配合好,聽從地面專人指揮。
8、遇有外來人員(外賓)參觀時,須將天車停放在安全位置,參觀人員走后方可行駛。
9、非吊車司機不準開動天車設備,學徒工必須在司機直接指導下才能制作,否則不準獨立操作。
10、天車在操作中,遇有下列情況時不給吊運:
(1)手勢、信號不明不吊; (2)捆綁不牢不吊; (3)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; (4)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; (5)多人指揮不吊; (6)吊鉤直接吊物不吊; (7)斜拉歪拽不吊; (8)超負荷不吊; (9)受壓氣瓶不吊; (10)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; (11)被吊物件有浮動物件不吊; (12)物件埋在地下不吊。
11、吊放物件要慢,吊運中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停車處理,落放物件時等地機人員擺好墊物后方可將物件落下去。
12、如車間有上下兩天車,不得用上層天車掛(代)走下層天車。
13、在運行中接近鄰車時要響鈴提示,不準撞車,在特殊情況需要頂車時,得到允許方頂車,頂車要慢。被頂車無人時必須看好第三、四臺吊車情況,防止發生頂車時出現事故。
[免責聲明]:部分文章信息來源于網絡以及網友投稿,本網站只負責對文章進行整理、排版、編輯,是出于傳遞 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,如本站文章和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,請作者在及時聯系本站,我們會盡快處理。
標題:【理論篇】吊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
地址:/list_4/879.html
Copyright 2017-2020 宜昌精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鄂ICP備15009580號-1 技術支持:湖北橘墨文化
公司主營主產品有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、起重機力矩限制器、起重機重量限制器、風速儀及起重機智慧管理系統等,已被正式認定為“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”,并擁有多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。歡迎新老客戶咨詢!鄂公網安備42050702000101